关于申报激光设备和技术购置补助的通知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企业激光设备和技术购置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在2019年购置的激光设备及技术或技术服务(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二、奖补标准
按实际发生金额2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办理流程
(一)各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科技局于3月26日前,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奖励申报通知,并将相关填报要求一次性告知企业。
(二)申报企业于4月25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温州市激光设备和技术购置补助申报表》,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购置激光设备及技术或技术服务的清单及发票关键信息;
2.购置激光设备及技术或技术服务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3.购买激光设备及技术或技术服务的发票及付款凭证原件扫描件。
(三)系统根据企业财政收入贡献归属区域,向所在科技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属地科技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集中申报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并结合审计报告,自通知中明确的申报截止日起,42个工作日完成在线审查。审计报告报市科技部门备案。
(四)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四、联系人
政策咨询:
鹿城区科技局 张逸鹇 56987856
龙湾区科技局 胡海慧 86969662
瓯海区科技局 程学翔 88539971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发改局 任涨渝 55875152
浙南集聚区科技局 林晓乐 85851829
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姜日成 88019703
温州市科技局 孙浩然 88962099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温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朱彬磊 88960883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