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乐清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和“企业上云”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助推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开展企业上云、软件著作权申报、软件检测、信息服务能力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等项目。根据《乐清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9年度激励政策》(乐政发〔2019〕7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软件类项目补助
(一)支持对象:在乐清市范围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补助类型及额度
1、软件著作权奖励
企业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经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测试通过取得软件评测报告的,每件奖励5000元奖励,每家企业最多奖励3万元。
2、软件企业奖励
企业获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或经省经信厅核定的软件企业,奖励5万元。
3、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奖励
企业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CMMI集成)三级、四级、五级认证,分别奖励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4、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体系标准类认证补助
首次通过 IT服务管理体系 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认证的企业,按实际认证费用的80%给予补助,单项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5万元。
二、2019年度上云类项目补助
(一)支持对象:1、在乐清市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积极部署上云业务的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2、为注册在乐清市的企业提供上云服务的运营商;
(二)上云类别及补助额度
1、企业租用公有云服务补助
补助标准:对于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上云且上云费用3 万元以上的,50 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 50%给予补助;超过 50 万元以上部分的,按 6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 100万元。(以往享受过财政补助的上云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运营商推动企业上云工作补助
补助标准: 鼓励运营商推动企业上云工作并让利于企业,每发展一家企业有效上云,奖励运营商 500 元。
三、申报及评选流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后选择乐清地区,选择相关奖励项目按照指南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软件类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至4月17日,上云类项目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至5月17日,逾期系统关闭,停止受理。
(二)市经信局对企业申请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拟兑现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数字化推进科
电话:61522625;
为方便集中答疑,请添加QQ群607210984。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