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奖励资金的通知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科技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委发〔2018〕44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温政办〔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年度新认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奖励政策(具体要求和奖补金额见附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不含洞头区)、功能区科技局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于4月6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http://reward.wenzhou.gov.cn)。
二、系统根据企业财政收入贡献归属区域,向所在科技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属地科技部门自企业提交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
三、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系统自动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政策咨询联系人:
鹿城区科技局 张逸鹇 56987856
龙湾区科技局 胡海慧 86969662
瓯海区科技局 程学翔 88539971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任涨渝 55875152
浙南产业集聚区科技局 陈 佩 85851779
浙南科技城科技局 姜日成 88019703
温州市科技局 孙浩然 88962099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
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朱彬磊 88960883
附件:2020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奖励项目汇总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
2020年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奖励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奖励项目 | 奖励金额 | 申报对象 | 申报材料 |
1 | 省级企业研究院奖励 | 40万元 | 2019年市区范围内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 | 无 |
2 | 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奖励 | 按省财政补助金额,给予同比例配套 | 2019年市区范围内新认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 政府责任书和研究院建设进度报告扫描件 |
3 | “一区五园”省级企业研究院奖励 | 在原省级企业研究院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奖励60万元 | 2019年“一区五园”内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