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温州市 惠企政策 直通车 惠企政策直通车 产业政策 惠企政策直通车 兑现系统 人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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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温28条”环保奖补政策兑现实施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县(市、区)分局、功能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根据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精神,我局负责“对确有困难的环保耗材类供应企业,适当给予财政补贴”。现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予以发布,并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温州市境内生产氨水、消石灰、乙酸钠、氯酸钠等消毒药剂和工艺运行剂(统称环保耗材类)产品;

(二)供应于我市各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公用事业设施单位并使用;

(三)2月底前复工投产;

(四)确有经营困难的企业。

(五)已通过其他途径申报28范畴内其余政策条款补助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本项政策补助。

二、补助额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315日前,申报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温28条”环保奖补政策兑现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二)县、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线受理审查申请。http://10.36.208.22/home/login

四、联系人

(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 陈 颉        联系电话:13587978008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科财处   

 联系人:周要武        联系电话13506661398

(二)“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技术咨询:温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 驰     联系电话 88960883

(三)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申报联系人名单详见申报指南

 

附件:温州市“温28条”环保奖补政策兑现实施申报指南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226

 

 

 

 

 

 

 

 

 

 

 

 

 

 

 

 

 

附件

温州市“温28条”环保奖补政策兑现

实施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1.在温州市境内生产氨水、消石灰、乙酸钠、氯酸钠等消毒药剂和工艺运行剂(统称环保耗材类)产品;2.供应于我市各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公用事业设施单位并使用;3.2月底前复工投产;4.确有经营困难的企业。

奖励额度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项目类型

审查遴选类

申报材料

1. 提供2019年下半年环保耗材类产品的销售发票、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2.企业2月底前已复工备案表。

受理时间

根据申报通知时间开始受理,截至3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企业办事流程

1

企业根据申报要求,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温28条”环保奖补政策兑现申请表》(详见附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2

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公示进展。

3

确认提供的基本账户收到奖补资金(无需提供收款凭据)。

政府内部流转流程

1

市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申报工作。

2

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表》按归属区域向相应的生态环境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                                          

3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申报情况,在线受理、审核、提交申报单位初审意见,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初审信息提醒。(5个工作日内完成)                   

4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各地初审意见,汇总审查遴选确定奖补单位。(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将遴选结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