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瓯江口市监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委发〔2018〕44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二、申报事项
(一)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且授权地在市区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市财政给予每件6000元补助。专利授权日期为2018年1月1日后。
(二)企业首件发明专利奖励
首件发明专利申请且获得授权的市区企业,市财政给予补助3000元。
(三)专利奖奖励
新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新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新获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专利权人为户籍地或者常住地在市区的个人,或者登记注册地在市区的单位,且为获奖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且注册登记地在市区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五)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奖励
对新获评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的单位,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
(六)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
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认证或达标验收且注册地在市区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补助。
(七)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市区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满2年度的机构。上年代理授权的本市发明专利不低于50件且本年度增幅不低于15%的专利代理机构,对增长部分每件补助2000元,最高补助20万元。
(八)维权中心奖励
市区范围内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行业快速维权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
(九)知识产权第三方调解平台奖励
对经市政府认定的知识产权第三方调解平台,按照每年调解成功的知识产权案件每件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十)温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奖励
经温州知识产权纠纷仲裁院仲裁结案的知识产权案件,按照每件2000元标准给予仲裁机构补助。
(十一)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奖励
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温州)基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年度考核的给予60万元补助,考核优秀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十二)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奖励
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向市区企业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出现风险的,经有关方面依法处置后,按不超过最终贷款本金损失额25%的比例对承担最终贷款本金损失的银行给予风险补偿,单个银行每年补偿不超过100 万元。
(十三)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奖励
“一区五园”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国外申请且正式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申请单位为第一专利权人)。对申请人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给予全额事后补助,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
三、申报流程
请申报人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注册后点击相应项目,按照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四、其他
1、严重失信名单的申报单位,房地产企业、项目(小微企业园除外)以及“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D类企业(市级三大功能性平台“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策奖补资金。
2、有关政策解读问题,拨打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指南中的相关咨询电话。
3、有关奖励兑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朱彬磊,电话:88960883。
4、高校、院所等单位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项目联系人账号问题,请咨询本单位奖励兑现系统账号管理员。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