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鹿城时尚信息产业园企业入园实施方案(试行)》温鹿政办〔2014〕1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度鹿城时尚信息产业园房租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外地招商引资或本地新注册的软件企业及其他符合入驻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税务登记在鹿城区的企业法人。
二、申报要求
(一)时间期限:申请补助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鹿城时尚信息产业园房租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2018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3、企业2018年度税务系统打印报表。电子税务局网址如下:http://etax.zjtax.gov.cn/dzswj/main/index.html
4、企业租赁办公场所合同、租赁发票、办公场所所有权证(或有效证明)等复印件;2018年12月份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名册(或网络支付工资凭证)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2份)盖章留档。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对所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
(三)截止日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逾期或资料不齐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有关要求
有关单位收到专项扶持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对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任何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凭证,骗取专项扶持资金。对违反规定的企业,除收回专项扶持资金外,将取消其今后申报各项财政扶持资金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区经信局信息化科,李思瓯,55577211;余少曼,88030376。
附件:1. 2018年度鹿城时尚信息产业园房租补助申报表
2.企业申报承诺书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