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温州市 惠企政策 直通车 惠企政策直通车 产业政策 惠企政策直通车 兑现系统 人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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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绿色系列创建类 (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示范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委发〔2018〕46号《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中“有关支持发展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全方位开展环境整治、建设生态绿色示范等产业政策精神和温政办〔2019〕36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惠企政策“直通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级绿色系列创建类(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示范项目奖励申报工作,请通知辖区单位及时申报并按要求审核审批。

企业申报网址: http://reward.wenzhou.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部门审批网址: http://10.36.208.22/home/login,生态环境局经办人手机号登录。

联系人:焦婉璐、朱曼,联系电话:88322105、56988265。

 

附件:2019年度市级绿色系列创建类(绿色学校、生态文明

教育基地)示范项目奖励实施细则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6日

 


 

 

 

 

 

 

 

 

 

附件

2019年度市级绿色系列创建类

(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示范项目奖励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全市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示范类项目单位。

二、考核内容

绿色学校示范项目考核标准(附件1)、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示范项目考核标准(附件2)。

三、奖励额度

每年各优选1-3个成效突出、具有实际推广意义的市级绿色系列创建类(绿色学校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30%、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补助项目个数根据奖励资金需求额度确定,每年奖励资金预算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单位生态环境宣教相关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含运行开放维护费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企业三年内无安全生产、质量、环境污染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函。

3.对照考核标准的自评表或文字说明。

4.可以体现创建示范工作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

六、考核奖励审批程序

(一)申报阶段。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绿色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示范类项目申报通知。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接到通知后,下发给当地符合申报条件的绿色学校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并通知申报单位登陆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市级绿色系列类示范项目奖励申请表》,并在线下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批阶段。由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查重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申请表,按归属区域向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转派在线审查任务。各级生态环境局根据项目单位申报情况,在线审核申报材料,并在平台提交示范项目初审推荐意见。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各地初审意见,组织专家初步确定年度补助单位并向申报单位推送项目通过初选的提醒信息。

(三)验收阶段。创建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在线提交验收申请,市生态环境局收到提请验收申请,统一组织验收,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考察及遴选评分,按照专家核定的主要投资额予以补助。

(四)公示阶段。遴选结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五)资金拨付阶段。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市财政直接下达拨付;县(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由市财政下达到相关县(市、区)财政,由相关县(市、区)财政拨付到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再拨付到企业,或由相关县(市、区)财政直接拨给企业。

 

附:1. 绿色学校示范项目考核标准

2.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示范项目考核标准

 

 

 

 

 

 

 

 

 

 

 

 

 

 

 

 

 

1

绿色学校示范项目考核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无环境方面的投诉。

(三)获评市级以上绿色学校。

二、具体指标

(一)管理体系(10分)

1.有健全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机构,分工明确。 1分)

2.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制定年度创建计划与方案。(1分)

3.已建立有监督、约制和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的有效机制。 1分)

4.工作记录、档案资料完整,有专人保管。 2分)

5.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成绩显著。(1分)

6.每年至少开办一次环保课堂或讲座,对80%以上的员工进行环境教育。(2分)

7.学校建立了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机制,有大气重污染学校学生预防专项应急预案,按预警规范响应。及时妥善处置校园环境安全事件,未发生不良影响事件。(2分)

(二)校园基础设施(35分)

1.学校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布局基本合理,建筑设计与当地自然景观基本协调。建立绿色校园智能化管理系统,系统有效运行。(5分)

2.设有绿色主题宣传栏,并在校园内设置环保宣传公益指示牌。(5分)

3.学校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并做好室内绿化,绿地率不低于35%,有学生护绿社团活动记录。(5分)

4. 校园洁净、课堂整洁、厕所干净;卫生无死角,垃圾箱布局合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渠道符合规范要求;学校室内空气环境符合要求,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质量达标;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配备情况符合规定;厨房、餐厅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标准,食堂餐饮服务量化等级达到B级以上。 (5分)

5. 新建或改建校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具有环境标志的装饰材料;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自然采光的设计与运用,积极采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利用。(5分)

6. 学校自身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并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减排计划要求,如:污水处理及排放设施完备或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不直接向河流等自然环境排放超标废水;厨房有油烟净化处理措施;锅炉烟气达标排放;校内垃圾减量化,并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危险废弃物按规范得到有效处置。(5分)

7. 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建立生态文明的导向机制,推行绿色消费,节约资源能源,符合浙江省地方标准《普通高等院校单位电耗定额及计算方法》(DB33/T73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水耗达标,如:提倡教材循环利用,学校节能、节水及节约其他资源措施有力且绩效明显,学校食堂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等。(5分)

(三)教育活动(30分)

1.加强各学科教材中环保内容的教育研究,组织编写环境教学学科渗透的教材教案;主渠道学科有渗透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的资料积累,实行资源共享;开设有关环境保护的选修课,有教案和教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切实掌握各教材所规定的内容。(5分)

2.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地球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主题纪念和活动日,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专题讲座和环保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使学生在课外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指导学生在校内成立环保社团,组织环保科技活动小组或有一定规模的环境类兴趣小组,利用活动课教育时间,开展日常活动。(5分)

3.组织师生参加市、区县、街道的环保活动;与学校所在社区建立良好共建关系,更多地运用社区作为环境教育的资源,共建“绿色社区”;号召师生参加所居住社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监督社区环境污染并有一定效果。(5分)

4.学校应积极开展绿色宣传,通过绿色主题广播、校园网等媒介定期推送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保持校园绿色文化宣传教育常态化。(5分)

5.有环境教育等综合性教研组织,或主渠道学科有专题性教研活动安排,能定期开展有关教研活动;学校信息交流畅通,组织环境教案观摩、评比。(5分)

6.加强绿色学校创建的教育研究和创新活动,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学校环境教育有特色,环境管理有创新;积极争取承接上级各部门的环境教育课题研究。(5分)

(四)教育成果(25分)

1.环境意识(7分)

学校管理者具有较高的环境教育及管理理念,明确绿色学校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环境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

2.环保行为(8分)

教学区全面实行禁烟制度,师生具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环境教育宣传活动,为环境保护做好事、做实事,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

3.建设成果(10分)

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受到省市级及以上表彰并获荣誉或奖励;教师在专业公开刊物上有环境教育、能源资源管理论文发表;学生在省市级及以上环境类(知识竞赛、征文、论文、绘画、摄影、电脑制作等)比赛获奖。

三、特色加分项(35分)

(一)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活动获得省级及以上报刊、电台电视等媒体正面报道。5分)

(二)教职工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5分) 

(三)学生社团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的。10分)

(四)学校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奖励。10分)

(五)学校有特色鲜明、运行正常的节能减排或环境保护类技术措施,并获得良好成效。5分)

 

 

 

 

 

 

 

 

 

 

2

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示范项目考核标准

 

一、前置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

(二)近三年来未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无环境方面的投诉。

(三)获评市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二、基本条件(80分)

(一) 管理体系(20分).

1.有健全的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领导机构,分工明确。 3分)

2.有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并制定年度创建计划与方案。(3分)

3.已建立有监督、约制和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的有效机制。(3分)

4.工作记录、档案资料完整,有专人保管。(3分)

5.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成绩显著。(4分)

6.每年至少开办一次环保课堂或讲座,对80%以上的员工进行环境教育。(4分)

(二) 配套基础设施(30分)
  1. 具有为社会公众获取生态保护、环保知识和技能等提供专门服务的环境教育教室、展厅等场所。 10分)

2. 配备环境教育相关设施,资料齐全。(10分)

3. 基地内设有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参观示意图、标志牌和公益宣传广告。 10分)

(三) 环境教育内容(30分)

1. 制定年度开放计划,结合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等节日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宣教主题教育活动。(15分)

2. 年接待人数达1万人以上。(3分)

3. 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和讲解环境教育的内容,组织和辅导实践活动。(5分)

4. 结合单位特色,制定主题突出、科学准确、教育形式参与性强的特色教育课程。(7分)

三、分类条件(20分)

(一) 社区、医院、村镇等(20分)

1. 已获得省级及其以上生态村镇/绿色医院/绿色社区等绿色系列称号。 10分)

2. 提倡节水、节电,措施得力,效果明显。(6分)

3. 垃圾实施分类收集,无随意倾倒废物现象。(4分)

(二) 博物馆、科技馆等(20分)

1.已获得省级及其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或青少年教育基地等称号。(10分)

2.资源节约工作得力,效果明显。(6分)

3.面向公众和市场开展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4分)

(三)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20分)

1.已获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称号。(10分)

2.制定专项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3分)

3.无滥伐、滥垦、滥采、滥挖等生态破坏事件发生。(4分)

4.资源丰富,环境质量优良。(3分)

(四) 其它企事业单位(20分)

1.已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绿色企业等称号。(10分)

2.已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分)

3.资源节约工作得力,效果明显。(6分)

四、附加分(10分)

(一) 媒体报道(2分)

1.在省级及其以上报刊、电视电台发表报导并取得良好反响。(2分)

(二) 环保奖励(4分)

1.有省级及其以上政府环境保护方面的特殊奖励。(2分)

2.在环保领域作出特殊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有反馈信函等)。(2分)

(三) 其它(4分)

不断改进创新教育内容和方式,环境教育具有创新性。(4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