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和《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温粮发﹝2020﹞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温州市范围内,粮油企业、农业合作社及其他企业,单独建设或通过股份合作共同建设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五优联动”试点等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合作建设项目须明确主导单位作为建设和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详见温粮发﹝2020﹞33号文件(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粮食政务”栏目http://lscbj.wenzhou.gov.cn/)。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账号,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申报表、上传申请材料(详见申报指南)。系统最多支持10个附件上传,每个附件最大200MB,如申报材料较大无法全部上传系统的,可上传关键材料,其余书面提交。
四、申报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15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五、其他
各县(市、区)要指导做好申报工作。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且超过一定比例的,应予以退回重新整理;再次申报仍发现不实的或超过申报期限的,将不再受理。
各单位应如实申报补贴,对违反规定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予以通报,并列入企业信用记录。
六、联系人
政策咨询: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88865621;
瓯海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88520217;
乐清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61889828;
瑞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66610851;
永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57679089;
文成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59029032;
平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63728866;
泰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67586791;
苍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577-64761147;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0577-64258042。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0577-88880110。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