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经信服务〔2019〕74号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总集成总承包项目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发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招商局、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引进新兴产业 改造提升传产业 加快壮大温州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温委发〔2018〕5号)和《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遴选办法>和<温州市总集成总承包项目遴选办法>的通知》(温经信发〔2018〕8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总集成总承包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信息化、运行维护、智能制造等系统解决方案的项目。
二、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系统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含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具备咨询设计、项目承接等系统解决能力,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能够创新经营模式、营销方式和融资模式,有成功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实践,并能够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长期稳定、高效协同的服务。
2.项目内容。主要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包括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节能环保、信息化、运行维护、智能制造等某一领域系统解决方案的总集成总承包项目。
3.项目绩效。近两年在制造业企业内已执行实施,实施后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和客户粘性等。
三、遴选程序
1.在线申报。企业于2019年8月5日前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址:http://reward.wenzhou.gov.cn/),填写《温州市总集成总承包项目奖励申请表》,并上传项目合作合同、发票、申报书等附件,提交完成申报。
2.在线初审。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按照企业申报时财政收入贡献归属区域向相应的经信部门转派在线审查任务。属地经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审查。
3.专家评审。由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遴选评价体系,采用现场查看、台帐审核等形式进行评价打分,按照好中选优、特色优先原则,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总集成总承包项目。
4.在线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励项目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属地经信部门向企业拨付奖补资金。
四、其他
业务联系人:市经信局生产服务业处尤静佳,电话:88968069,13868889168。
如遇到系统问题,请咨询市大数据管理中心陈驰,咨询电话:88960883。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5日
抄送: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浙南产业集聚区财政局、瓯江口产业
集聚区财政局。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