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第二批“浙江制造”品牌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新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企业且未申请“浙江制造”品牌奖励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2日—12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站(http://reward.wenzhou.gov.cn),进入申报大厅查询对应的申报项目,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其中,“申报项目内容”请对应填写“浙江制造品牌认证企业奖励”或“非认证品字标企业奖励”。
四、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见申报指南)。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