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温委发〔2018〕44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第一批“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获得“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企业和通过“自我声明”模式新取得“品字标”品牌使用授权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4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网站(http://reward.wenzhou.gov.cn),进入申报大厅查询对应的申报项目,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四、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见申报指南)。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